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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山市2025年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查前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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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      

  为加强“百千万工程”专项资金监督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、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,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拟于6月下旬至7月下旬对2023年“百千万工程”考核奖励资金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    一、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

  被检查单位及项目名称列表:

  序号

  项目名称

  被检查单位

  金额(万元)

  1

  推进新型城镇化品质提升项目

  鹤山市“百千万工程”指挥部办公室

  1,500

  2

  美丽圩镇建设项目

 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600

  3

  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

  鹤山市“百千万工程”指挥部办公室、
鹤山市农业农村局

  2,000

  4

  移民新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

  鹤山市水利局

  1,225.83

  5

  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

  鹤山市水利局

  500

  6

  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

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  1,000

  7

  创建和谐幸福小区工程项目

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  200

  8

  防灾减灾应急能力提升项目

 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

  295

  9

  “绿美广东”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

  鹤山市林业局

  257.77

  10

 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

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300

  11

  教育资源补短板项目

  鹤山市教育局

  470

  12

  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

  鹤山市教育局

  132

  13

 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

 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

  351.01

  检查内容:相关项目由开始至2025年5月期间的项目资金,重点检查支出流程是否规范、资金用途是否合理合规;资金下达划拨是否有序、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是否履职到位,大额资金是否纳入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、建成项目是否闲置或者低效运行等。必要时实地核查部分项目。

  具体检查日期由市财政局相关专管员另行通知被检单位。

  二、检查人员

  检查组人员名单:市财政局李卫卫、施世明、黄坤强,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员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。

  联系人及电话:施世明,8812279。

  欢迎对检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。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:8883117。

  附件: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



  鹤山市财政局 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