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“百千万工程”专项资金监督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、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,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国共产党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拟于6月下旬至7月下旬对2023年“百千万工程”考核奖励资金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
被检查单位及项目名称列表: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被检查单位 | 金额(万元) |
1 | 推进新型城镇化品质提升项目 | 鹤山市“百千万工程”指挥部办公室 | 1,500 |
2 | 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|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600 |
3 | 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 | 鹤山市“百千万工程”指挥部办公室、 | 2,000 |
4 | 移民新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| 鹤山市水利局 | 1,225.83 |
5 | 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| 鹤山市水利局 | 500 |
6 | 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|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| 1,000 |
7 | 创建和谐幸福小区工程项目 |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| 200 |
8 | 防灾减灾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|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 | 295 |
9 | “绿美广东”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| 鹤山市林业局 | 257.77 |
10 |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|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300 |
11 | 教育资源补短板项目 | 鹤山市教育局 | 470 |
12 | 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| 鹤山市教育局 | 132 |
13 |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|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| 351.01 |
检查内容:相关项目由开始至2025年5月期间的项目资金,重点检查支出流程是否规范、资金用途是否合理合规;资金下达划拨是否有序、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是否履职到位,大额资金是否纳入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、建成项目是否闲置或者低效运行等。必要时实地核查部分项目。
具体检查日期由市财政局相关专管员另行通知被检单位。
二、检查人员
检查组人员名单:市财政局李卫卫、施世明、黄坤强,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员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。
联系人及电话:施世明,8812279。
欢迎对检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。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:8883117。
附件: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
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5年6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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