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振庆因保管不善,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协华村民委员会龙座村的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》,证号:鹤府集建字(龙)第03020064号总字第20136号,面积83.2平方米,东至:空地,南至:振米,西至:振炎,北至:世则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振庆
2025年7月24日
附件:
相关稿件:
主办: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: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
粤ICP备05080285号-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