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粤居码”实现“一键领码、扫码登记、持码查询、亮码服务”!流动人口申领“粤居码”六个月后,可在“粤居码”里“我的证照”申办居住证电子证照。
目前已实现在酒店旅业住宿登记、“零材料、零跑腿”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等场景应用,并将逐步在公安警务服务、政府政务部门、社会便民化三个圈层广泛应用,为持码人打造高质高效的“码上生活”。
“粤居码”应用场景有哪些?
首批在全省酒店、部分民宿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医院、学校、政务大厅等20多个公共服务场景应用,未来将拓展到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,社会各项身份、居住地址验证应用,为持码人打造高质高效的“码上生活”。
如何申领 个人申领 1、扫描下方二维码,进入”粤居码“小程序。 1.实名验证 进入“粤居码”小程序后,按指引进行实名验证登录。 首次登录,需补充身份信息。 填写手机号码,并用收到的验证码后,可选择“人脸识别”或“密码”,进行登录验证即可。 2.点击住址管理 在主界面后点击“个人地址”。 3.点击居住地 “+新增” 选择你所居住的街道后,选择建筑物、选择房号或室号。 4.后台审批通过后,设为常住地 系统将采集的相关居住地址(可能一人有多条居住地址),请按实际选择其中一条设置为“设为常住地”。 5.添加同住人 注意: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可由家属代为申报,其他年龄需按照上述流程自行申报。 业主(出租屋主)房屋申报 1,业主按以上个人“粤居码”申请个人粤居码后,点击“房屋信息”。 2,选择“房屋类型”(一般选“自住房屋”或“租赁房屋”),之后点击“新增房屋”,选择居住地所属市、区、街道,再通过搜索选择居住地所属建筑物,最后选择具体房号(点击“加载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”即可获取房号,不需要新增房屋),选择填写房屋信息后确认提交。 申领“粤居码”注意事项
群众在申报居住信息时,如发现房屋地址与“粤居码”中使用的标准地址不一致的,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反馈,协助公安机关规范标准地址。若出现无法搜索居住地址的情况,请耐心等待,待标准地址入库后,再进行居住地址申报。
本市户籍居民,在省内其他地市办理有居住证的,如将本市户籍地址或本市其他地址设为“常住地”,系统将中止其在外市的居住证使用功能。
市民搬迁,可以在“个人地址”模块里注销本人原地址信息,本人关联该地址的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一并中止。
流动人口如何申报居住登记?
(一)流动人口零材料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领“粤居码”,居住地址获得审核的,视为已申报居住登记,登记之日自申报之日起算。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明、居住地址证明。
(二)流动人口零材料免跑腿办理居住证业务。
1、持有效居住证的,在“粤居码”系统内自动生成记载与持有居住证同样信息内容的居住证电子证照。
2、未持有效居住证、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,系统通过运算对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群众在“粤居码”系统内自动推送提醒信息,由持码人勾选“申领电子居住证”“申领实体卡居住证”(可全选也可以单选电子居住证)。经民警审核后,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,选择实体卡的,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选择自行领取或邮寄领取。
3、居住证到期自动续签。对居住证到期需要续签的,在到期前1个月系统自动发提醒信息,经群众点击确认,由民警审核后自动续签。
4、中止、注销居住证。系统自动运算发现符合中止、注销情形的,经工作人员审核后,自动中止、注销居住证并告知持码人。
附件:
相关稿件: